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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检查饭堂的台帐索证索票(餐饮业经营单位食

1 食堂饭堂承包 2022年07月31日

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查需要哪些内容

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查内容:食品安全管理、许可情况、食堂环境、健康管理及培训、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管理、防蚊设施情况等。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所以食品安全很重要。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

扩展资料

食品安全的安全标准:

(一)食品相关产品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于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九)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经开区临湖社区开展春季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餐馆监督检查哪些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和详细说明

一、 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亮证照经营

查看:在餐厅显著位置摆放或悬挂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如自办集体食堂可不需要营业执照)

二、 按核定许可范围加工供应食品

查看:依据餐饮服务许可项目,检查现场有无制作或售卖超出许可范围的项目。需特殊申请的许可项目有:凉拌菜、熟肉制品、沙拉、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西式糕点制售。面食仅用蒸煮加工的,属于中式糕点,不属于西式糕点。

三、 从业人员健康证

(1) 可采用抽查或全面检查的方式检查:一查健康证在有效期内;二查无假冒健康证;

(2) 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指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亦称“五病”;

(3) 直接入口岗位是指制作、分发直接入品的食品岗位,如凉菜间、熟肉制品切配等。

四、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1)查看:员工生产经营食品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2)发现以下情况者视为不良个人卫生现象:a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b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未正确洗手;c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随处乱放;d面对食品打喷嚏、

咳嗽,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五、 加工经营场所

(1)选址:必须远离危及食品安全的污染源,距粪坑、污水池、垃圾场、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25m以上。

(2)面积:厨房加工操作间面积必须≥8平方米。

(3)流程布局:加工场所与生活区严格分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予以布局,紧密衔接,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有原料入口、成品出口、回收餐具入口,出菜与餐具回收通道分开。

(4)基本场所:设置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有专门许可冷荤凉菜、西式糕点等项目的单位,必须按专间要求设置;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如处理区只有少部分未密闭,可视为“三防”设施不齐全处理。)。

(5)建筑材料:厨房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坡度,墙壁贴有1.5m以上的瓷片墙裙。

(6)墙壁、天花板、门窗、设施无霉变、污渍、脱落、地面无大量积水及残渣。

(7)垃圾桶加盖、外观清洁,无溢出、异味等现象。

六、 冷藏冷冻设施

(1)设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数量的冰箱(或冷库)和热保存设施, 能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并有明显标识(生品、半成品、成品、留样);

(2)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3)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霜厚不超过1厘米,冷藏库(冰箱)有温度显示装置,设施能正常运转。

(4)集体供餐(含食堂)和承办重要活动和大型供餐的单位,应设专用留样冰箱。

七、三防设施

查看: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门、窗装配应严密,配置有效的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如纱门、纱窗、门帘、空气幕等有效设施,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扳,排水沟出口和排油烟风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等防鼠设施。加工经营场所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如果进出门(口)有风闸或高级厨房开空调全封闭的,可以不要求另装纱门纱窗。

八、 粗加工间

(1)设肉类、水产、蔬菜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并有明显标志(浸菜池、洗菜池、洗肉池、水产品清洗池等)。

(2)应分设蔬菜与肉类食品原料切配台、用具并有明显标志。

(3)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以防污染,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以上的宜设置独立隔间。

九、餐具清洗消毒

(1)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均应做好相应标识。

(3)足够容量的消毒及密闭式餐具保洁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4)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专间要求

(1) 专间出入门能够自动关闭(双向弹簧门),并有通过式预进间,预进间内设更衣、洗手、消毒设施(采用感应、脚踏等非手动式水龙头)。其他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单位,应在专间内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2)各类专间面积应不小于5㎡;专间不得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门,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应分设有可开闭的食品传送窗及售饭窗口,大小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基准。

(3)专间内应设空调(备餐间除外)、紫外线消毒灯、流动水池、工具消毒设施;凉菜(裱花)间设专用净水、冷藏设施。紫外线灯按30W/10-15平方米设置,距地面小于2米。

(4)专用工具(砧板、刀具、餐具等),使用前须经过有效清洗消毒。砧板、刀具常用消毒方法有三种;一种是可蒸煮的砧板和刀,可放入蒸柜15分钟;二是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毛巾,再把毛巾敷在砧板上10分钟以上,刀则可放入含氯消毒液浸泡10分钟以上,然后用净水冲净;三是在砧板上用棉球沾95%的酒精,涂抹砧板和刀,点燃后消毒。

(5) 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

十一、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筷子、饭盒等食品用具、集中式餐具消毒等)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

(1)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2)索证要求:

①.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②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③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

须留存购物清单;

④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进货验收:

①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②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③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4)台账记录:

①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②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③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二、仓库内食品分类存放,隔墙离地,通风防潮,无过期变质、标识不合格食品

(1)食品仓库要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架上,主食、副食分区或分间存放。

(2)仓库内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进行有效的通风、防潮、防腐;

(3)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4)感观检查,无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5)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十三、食品烧熟煮透,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可从外观、测温计量仪或试吃的方法,检查食品是否煮熟煮透,重点品种是解冻肉制品、四季豆、豆浆、水产品;

(2)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重点是烹饪好的成品不得受污染,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须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防止交叉污染。

十四、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符合要求(未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现象等)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卫生部公告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3)严禁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常见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

(4)禁止滥用食品添加剂: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特别规定:禁止餐饮业服务单位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5)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有称量工具,设有专人专柜管理,使用者需经过专业培训,有使用要登记。

十五、重要活动和集体供餐食品须留样,每种100g以上,密封于消毒后留样盒内,冷藏48小时

十六、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都要进入现场检查,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合议,合议后下达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由执法组长宣讲有关监管内容及初步处罚意见。

餐饮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查什么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是 否

食品

安全

管理

建立了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有健全的工地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开展经常性检查

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

督促承包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许可

情况

许可证在有效期

未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没有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食堂

环境 定期清洁,环境保持良好

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与厕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在规定范围内

健康

管理

及培训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具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上岗

未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上岗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知识

落实

索证

索票

制度 有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账

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原料贮存符合安全要求,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

清洗

消毒 配备了有效消毒设施

消毒池与其他水池未混用

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

设立专用餐具保洁设施(柜)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没有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可疑食品的行为

生熟食品未存在交叉污染

加工制作的食品能够做到烧熟煮透

按规定留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经过充分加热

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标准)

使用

食品

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

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首次购入食品时,还应当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食品销售者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食品销售者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六)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有条件的食品销售者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书式和电子档案。

(七)实行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的食品销售者,可以由总部统一索验相关证、票存档;各连锁销售者可以凭总部出具的索证索票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替代索证索票档案;各连锁销售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验相关证、票。

(八)食品销售者对在其经营场所内自产自销的食品,应当建立生产加工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应当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九)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建立并切实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十)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的食品销售者,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外,还应当定期对协议供货的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考察,确保养殖、种植基地或者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要求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十一)食品销售者应当以索证索票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二、依法引导和监督食杂店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一)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来源等信息。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街道、社区所辖区域在集中交易市场以外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销售门店。

(二)进货台账应当按照每次购入食品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可以根据其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有条件的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四)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应当以进货台账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切实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

(一)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与追溯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更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情况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履行建立食品进货台账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统一辖区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的内容和格式,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统一印制相关档案、台账或者提供统一的格式文本。各地市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统一组织本辖区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所按照管辖责任区域,在逐户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进行引导和规范的基础上,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力争在2007年11月底以前,各地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均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均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确保食品专项整治“两个100%”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各地要切实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新申请开业的食品经营者,要在登记注册时引导和监督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对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者,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为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并切实落实执行,在检查中,可以随机抽查索证索票档案或者进货台账档案,与其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核查,检查索证索票或者进货台账是否真实、规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账责任和义务的食品经营者,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教育、引导、督促其改正;对不按规定索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食品市场开办者不履行管理责任和义务的,应当按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罚。要按照违法行为记录制度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造成后果的食品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情况应当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如实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包括检查时间、被检查人名称、索证索票或者进货台账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等内容。

(四)各地在监督检查中,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与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食品市场规范化管理、食品质量分类监管、食品信息化工作以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有机结合,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执行情况作为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信用记录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者和市场的监管;要把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为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等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制度;要以风险度高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强化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要把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的电子监管作为食品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食品经营者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实施电子管理;要充分发挥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在食品追溯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有效清查有问题的食品,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狠抓检查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工作的指导和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进一步明确牵头机构及其责任,由各级工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牵头,市场、公平交易、企业、外资、个体等相关机构分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齐抓共管,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严格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强化各级工商机关领导责任制与基层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对在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工作中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和执法不严的,要依照《特别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坚决予以处理;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办法,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督促检查其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对食品经营者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各级工商机关要依法查处。

(三)进一步抓好检查落实工作。各地要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化对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检查,确保规范工作落实到位。要及时发现和善于研究解决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不断规范食品市场准入体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9日

实施日期:2007年10月29日 (中央法规)

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内容是什么?

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着提高。

检查内容:

1、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

3、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

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5、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6、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8、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扩展资料

责任体系:

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学校食品安全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

强调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要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具备条件的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索证索票制度有哪些?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其他票证。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与索证索票制度》作者王琳,祁丽芳   中国工商出版社

此书对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食品安全管理的国际经验和我国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的基本要求做了概括的阐述,对有关主体证明索验、产品证明索验、销售发票与销售凭证索验,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地整理和说明,并对索证索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实际中的应用做了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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